![](/images/pdf.png)
公告日期:2023-08-25
公告编号:2023-044
证券代码:830990 证券简称:鹏盾能源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7 日 以手机和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孔令宇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上海鹏盾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4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4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公司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报告对
公司 2023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公告编号:2023-04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鹏盾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