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2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0984 证券简称:德邦工程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对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公司监管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南京德邦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工程),住所地:南京市江宁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善桥工业集中区德邦路 8 号;
南京智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辰投资),住所地: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胜太路 68 号,时任公司控股股东;
邓家爱,男,1973 年 12 月出生,公司实际控制人;
汪和顺,男,1979 年 11 月出生,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03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9 年 5 月,因智辰投资未支付股份回购款项,九州证券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并冻结智辰投资所持股份 4251.46 万股,占公司股本的 37.50%,智辰投资在事项发生时未及时告知挂牌公司且公司未及时披露股权冻结公告,后于 2020
年 1 月 8 日补充披露。2020 年 8 月,因德邦工程及邓家爱并未按照调解书履行
付款义务,秦皇岛核诚镍业有限公司申请冻结邓家爱所持 46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邓家爱在事项发生时未及时告知挂牌公司且公司未及时披露冻结公告,后于 2020 年 10 月补充披露。上述被冻结股份如全部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此外,德邦工程 2017 至 2018 年之间,还多次发生股权质押、冻结补充披露事项。
德邦工程的股权质押、冻结未及时披露行为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第四十八条和《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十一条
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智辰投资、实际控制人邓家爱未能及时告知重大事项,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汪和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德邦工程、智辰投资、邓家爱、汪和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告诫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公司应当充分重视上
公告编号:2021-003
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对于上述惩戒,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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