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建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陈汉新先生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并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黄建钟先生代表董事会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并总结。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2603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实现合并净利润
6,341,380.09 元,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13,184.61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28,195.48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9,270,000.50 元,减去提取的盈余公积 430,254.95 元,期末可向股东分配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5,167,941.03 元。
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相关未分配利润滚存下一年度。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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