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3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0924 证券简称:星龙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建钟、陈汉新、黄清乐
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继续约定成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其三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18,357,972 股,持股比例合计为 76.50%。在此之前,2020 年 2 月 12 日,黄建钟、陈
汉新、黄清乐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三人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 76.50%,有效期三年。本次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署协议基本情况
股东黄建钟、陈汉新、黄清乐三人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书经
各方签署生效,有效期为自各方签署之日起 36 个月。
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各方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协议日持股数量(股) 协议日持股比例(%)
黄建钟 9,054,620 37.73
陈汉新 5,986,834 24.95
黄清乐 3,316,518 13.82
合计 18,357,972 76.50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协议一方或多方拟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时,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其他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其他方对议案内容有异议,各方均应当做出适当让步,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各方均认可议案的内容后即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公告编号:2023-001
2、对于非由本协议的一方或各方提出的议案,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开前各方应当就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以自身的名义在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上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如果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应以投票时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一方的意思为准,如果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为两方或多方,则以黄建钟的意思为准。
3、各方承诺一致行动协议的实施应以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前提。
4、各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
三、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和稳定现有的控制结构,降低股权分散可能导致的管理和控制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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