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15
华安证券
关于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华安证券作为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韩义文
出具《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9 号》,决定对韩义文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决定书中同时提到,自证监会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韩义文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对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1 号》,决定:“一、责
令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与警告,并处以 60 万元的罚款;二、对韩义文给与警告,并处以 90 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 30 万元,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 60 万元;三、对宫传忠、胥丽荣给与警告,并处以 15 万元的罚款;四、对晁烨、孙运国给与警告,并处以 10 万元的罚款;
五、对韩义平、霍志秋给与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的罚款;六、对吴秋辉、高东升、艾晶给与警告,并分别处以 3 万元的罚款。”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原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韩义文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无法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异常,存在不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主办券商已通过邮件方式将《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9 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1号》送达至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并提醒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9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101 号》。
华安证券
2020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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