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15
公告编号:2018-004
证券代码:830916 证券简称:公准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关于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
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 5月
14日收到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
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767 号)(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律监管措施的主要内容
挂牌公司未在 2017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
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公告编号:2018-004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第(四)款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对挂牌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挂牌公司应当在 2018年 6月 29 日前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挂
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应勤勉尽责,确保挂牌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年报披露工作。
二、公司说明及整改措施
1、目前公司正在积极进行 2017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2017
年年度报告预计在 2018年 6月 29 日前完成披露。 2、公司对上
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未按期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
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8】767号)
公准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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