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0867 证券简称:全华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股东姚涛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23.15%。在本次
冻结的股份中,2,947,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52,5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止。
股东姚涛持有公司股份 242,25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1.87%。在本次冻
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42,25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12 月 12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9 日止。
股东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751,0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36.66%。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4,751,00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14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根据《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显示,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2)鄂 0192 执 5755 号之五。
因北京天星望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星望岳”)与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姚涛股权回购合同纠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
公告编号:2023-002
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姚涛应当支付股权回购款及违约金。因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天星望岳申请强制执行,由此导致股权被司法冻结。(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若实际控制人不能妥善处置相关合同纠纷,则被司法冻结的股权将可能面临被拍卖,由此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进而影响经营稳定性。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姚涛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3,242,250、25.02%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2,947,500、22.74%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3,242,250、25.02%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993,250、61.68%
股东姓名(名称):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4,751,000、36.66%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0、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4,751,000、36.66%
与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7,993,250、61.68%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02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有关裁判书。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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