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01
证券代码:830867 证券简称:全华光电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天门嘉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姚涛涉及股份回购合同纠纷相关案件,所持股份已被司法冻结情况,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补发)》。上述情形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受此影响,公司尚未完成 2022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及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预计无法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披露《2022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3 年 6 月 2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督促、协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妥善处理股权回购相关纠纷,并加快推进年报编制,全力配合会计师审计相关工作,在审计报告出具后,公司将及时编制并披露
公告编号:2023-001
年度报告。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与主办券商保持密切沟通。
公司对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含当日)之前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5 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
若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
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如公司被全国股转公司做出终止股票挂牌的决定,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的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磊
联系电话:027-81737910
邮箱:lei_yang@qh_163.com
武汉全华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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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