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0837 证券简称:古城香业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不予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和回报股东之间的平稳关系,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维护了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
公告编号:2023-017
备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要求。据此,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对上一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本次委托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所投产品为风险较低类理财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闲置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据此,我们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对前期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古城香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蒋力、戎一昊、李登科、郭兴哲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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