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关于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华信”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齐鲁华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延期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齐鲁华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3 号)核准,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8,390,345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8,732,415.00 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0,996,066.6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7,736,348.40
元。此次发行初始募集资金与超额配售部分募集资金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和
2021 年 3 月 26 日到位。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分别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12 号《验资报告》和中天运[2021]验字第 900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二、本次拟结项及延期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齐鲁华信拟对“分子筛催化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此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募 节余募集资
项目名称 划投资总额 待支付金额 利息收入
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调整后)
分子筛催化新材料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5,275.62 5,069.79 275.61 84.17 14.39
建设项目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该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监管,直至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齐鲁华信拟将“1000 吨汽车尾气治理新材料+3000 吨吸附剂新材料生产线建
设项目”进行延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此项目已完成投资进度 81.36%,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 累计投入 调整后计划项目达
投资进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项目名称 划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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