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09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830829 证券简称:华精新材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以现场会议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 10:00-11: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34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29 华精新材 2023 年 10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调整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调整预计 2023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应由股东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3-03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合伙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 8:00-9:00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钱胡公路 519 号公司会议室。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顾蓉英;联系电话: 0510-83208875;传真号码:
0510-83208875;电子邮箱:Hjxcdm@163.com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无锡华精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