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04
证券代码:830821 证券简称:雪郎生物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在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后,公司暂时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
公告编号:2024-004
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四、《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及部分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谨慎、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本次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其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同时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综上,我们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
安徽雪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玮、胡建、张青山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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