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6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谭澍、赵瑞梅:
因无法与你方取得联系,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以公告形式送达《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10 个交易日即视为送达,如
你方对该纪律处分有异议,应当于公告期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向我部提交书面申辩,并提供能够充分有效证明申辩理由的相关证据。如逾期不回复,将视为事先告知书已送达,你方无异议且不申辩。
特此公告。
附件:《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全国股转公司监管执行部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全 国 股 转 公 司
股转事先告知函〔2022〕1 号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谭澍、赵瑞梅:
经查明,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山科技)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2017 至 2019 年度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构销售
业务、虚构研发支出、虚列运费支出以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
2017 至 2019 年期间,蓝山科技通过前述手段虚增销售
收入共计 81,092.2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共计 8,848.32(按实际收入乘以相应综合毛利率计算的对利润影响数,下同)万元。其中:2017 年虚增销售收入 29,224.26 万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 43.20%,虚增利润总额 3,966.29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51.90%,虚增年末资产总额 15,148.29 万元,
占当年年末资产总额的 13.69%;2018 年虚增销售收入18,740.36 万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 29.18%,虚增利润总额 1,019.05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22.16%,虚增年末资产总额 22,062.63 万元,占当年年末资产总额的 20.56%;2019 年虚增销售收入 33,127.64 万元,占当期披露收入总额的 49.17%,虚增利润总额 3,862.98 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80.67%,虚增年末资产总额 16,062.11 万元,占当年年末资产总额的 14.20%。
(二)虚构处置出售资产
2019 年 12 月,蓝山科技及中经赛博因调整生产模式处
置出售生产设备,销售金额为 4,383.18 万元(含税)。经查,蓝山科技虚构该处置出售生产设备业务,购买方伊普赛斯实际为蓝山科技关联方且蓝山科技未实际收到出售款项,蓝山科技虚构处置出售生产设备 4,383.18 万元(含税),占 2019年年末净资产的 4.89%。
二、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一)公开发行文件“财务会计信息”部分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蓝山科技公告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中包括蓝山科技2017 年至 2019 年三年的财务数据。如前所述,蓝山科技通过虚增银行存款、虚构销售业务、虚构研发支出、虚列运费支出方式,虚增收入、资产和利润,导致《公开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信息”部分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二)公开发行文件“业务和技术”部分编造重大虚假
内容
蓝山科技在其公告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中“业务和技术”部分披露:2019 年 10 月中旬,蓝山科技决定处置生产设备;2020 年 1 月,交易对方已支付全部设备款项,相关设备全部处置完毕。如前所述,蓝山科技虚构处置出售生产设备,导致“业务和技术”部分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情形。
(三)公开发行文件“公司治理与独立性”部分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蓝山科技会计核算存在严重账实不符,未依据原始凭证记账,未按规定装订会计档案,在会计核算、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蓝山科技公告的《公开发行说明书》中“公司治理与独立性”部分存在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情形。
蓝山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4 条、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17 年 12 月 22 日
发布)第四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规则》(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三条、《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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