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1
关于对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半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4】第 14 号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羚光)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半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款
报告期末你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账面价值 11,064,119.19 元,系应收业绩对赌补偿款项。你公司于 2021 年 3 月收购天津爱敏特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敏特)51.00%的股权,与部分原股东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书》以及《补充协议》。协议约定天津爱敏特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若低于 3,434.93 万元,则原股东需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天津爱敏特 2022 年度未能实现该承诺业绩,根据协议约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及约定的支付期限,原股东应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8,096,839.08 元,按照预计可收回
金额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64,119.19 元。你公司 2022 年年报显示,管理层考虑到原股东的信用风险及偿付能力,对于该业绩补偿款在2022 年度财务报表中未予以计提,在其收回时再一次计入损益中。
根据你公司前期问询函回复情况,原股东对业绩补偿金额提出异议,认为 2022 年下半年受外部环境不可抗力影响导致业绩不达标,需调整业绩补偿条款,业绩补偿款的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如原股
东未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履行约定义务,公司将采取强制措施落
实业绩补偿。
请你公司说明截至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未发生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原股东信用风险和偿付能力,说明上述业绩补偿承诺款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情况,当前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如存在无法收回情况,你公司目前已采取何种措施。
2、关于偿债能力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21,123,816.17 元,较期初减少45.6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 174,914,193.79 元,较期初增长 16.32%;长期借款期末余额 224,182,487 元,较期初增长 18.19%;合并资产负债率达 72.61%。
请你公司结合到期债务情况、现金流及重要收支安排、资金筹措情况等说明你公司偿债能力是否充足,是否存在无法按期偿还到期债务的风险。
请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 2024 年 11 月 15 日前将有关
说明材料报送我部(nianbao@neeq.com.cn),同时抄送监管员和主办券商;如披露内容存在错误,请及时更正。
特此函告。
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2024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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