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5
证券代码:830810 证券简称:广东羚光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15:00—2024 年 5 月 7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0810 广东羚光 2024 年 4 月 2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君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广东
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8)。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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