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8
证券代码:830792 证券简称:ST 创新科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7 月 14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7 月 7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东阿县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东东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姜军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侯召强、-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孙明广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姓名或名称: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刘祥敏
姓名或名称:孙明广
姓名或名称:韩玉兰
姓名或名称:杜茂福
姓名或名称:麻召霞
姓名或名称:陶万锋
姓名或名称:孙明会
姓名或名称:姜宗成
姓名或名称:吕长凤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9 年 4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4 日,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东阿农商行签订三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两份抵押合同,向原告借款共计 898.8 万元;东阿农商行与被告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杜茂福、麻召霞、孙明广、韩玉兰、陶万锋、孙明会、姜宗成、吕长凤分别依据三笔贷款的主体合同签订各保证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支付义务。贷款到期后,被告仅归还了部分借款本金,未按约定全面履行还付息义务,现已造成违约。
借款情况分述如下:
1、2019 年 4 月 30 日,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阿农商
行签订(东阿农商行)流借字(2019)年第 03073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499.7 万元,借款用途为借
新还旧;借款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30 日开始,至 2020 年 4 月 4 日止。同日,东
阿农商行与孙明会、杜茂福、麻召霞、陶万锋、孙明广、韩玉兰、签订(东阿农
商行)保字(2019)年 03073-2 号、03073-3 号《保证合同》;2019 年 5 月 22
日,东阿农商行与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东阿农商行)保字(2019)
年第 03073 号《保证合同》,被担保的本金金额数为 499.7 万元。2019 年 4 月 30
日,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阿农商行签订(东阿农商行)抵字(2019)年第 03073 号《抵押合同》,合同签订后,东阿农商行履行了放款义务。贷款发放后,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计归还借款本金 60.19 元,对剩余借款本金 4,996,939.81 元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利息均未偿还。
2、2020 年 11 月 24 日,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阿农商
行签订(东阿农商行)流借字(2020)年第 03410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299.7 万元,借款用途为借
新还旧;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开始,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止。同日,
东阿农商行与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孙明广、韩玉兰、杜茂福、麻召霞、姜宗成、吕长凤签订(东阿农商行)保字(2020)年 03410 号、03410-1 号、
03410-2 号《保证合同》,被担保的本金金额数为 299.7 万元。2020 年 11 月 24
日,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阿农商行签订(东阿农商行)抵字(2020)年第 03410 号《抵押合同》,合同签订后,东阿农商行履行了放款义务。贷款到期后,对借款本金 299.7 万元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利息均未偿还。
3、2020 年 11 月 24 日,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东阿农商
行签订(东阿农商行)流借字(2020)年第 03411 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山东创新腐植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99.4 万元,借款用途为借
新还旧;借款期限自 2020 年 11 月 24 日开始,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止。同日,
东阿农商行与山东鑫兴精密轴承科技有限公司、孙明广、韩玉兰、杜茂福、麻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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