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6
证券代码:830784 证券简称:威尔凯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威尔凯电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其中第
一项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该项解释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6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此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
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
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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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
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
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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