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1-16 18:06:33 股吧网页版
广源精密: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6


证券代码:830783 证券简称:广源精密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聊城广源精密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盘活公司资产,提升公司运营能力,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全资子公司聊城市茌平区广源建筑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拟向山东城泰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其名下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交易对手方为山东城泰基础投资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不低于 400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二)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
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四)公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出售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分别为 134,898,548.64 元和
31,697,779.69 元。 截止 2023 年 10 月 31 日,拟出售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账面价
值为42,463,731.32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的比例为31.48%,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
资产》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议案无需回避
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山东城泰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民生路洰源自来水公司院内

注册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民生路洰源自来水公司院内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普通机械
设备安装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
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法定代表人:张丙彤

控股股东:张丙彤

实际控制人:张丙彤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及相关投入打包出售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杜郎口镇纸坊头村茌杜路以南 200 米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清晰,存在抵押贷款的情况、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资产产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四、定价情况
(一)交易标的财务信息及审计评估情况

截止 202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