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02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830776 证券简称:帕特尔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7 月 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于 7 月 10 开庭,我公司作为被告人之一到庭听证。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青岛大志美德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宫金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新疆蓝田帕特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政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
3、 被告
公告编号:2024-024
姓名或名称:蓝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谦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宇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孙牧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祁雅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7、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青岛佳科恒业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雷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第三人买卖合同纠纷达成(2018)鲁 0212 民初 2551 号民事调解书,第
三人未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根据调解书内容第三人须向原告支付货款违约金案件诉讼费用共计 2505000 元,但第三人仅向原告偿还 379250 元尚欠2125750 元未清偿。第三人对被告一新疆蓝田帕特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10731140.00 元债权,该债权经法院依法执行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法院终结执行程序,按照法律规定第三人可向被告二蓝田投资有限公司、三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孙牧、五祁雅玥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在未出资范围内对被告一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第三人怠于向被告二、三、四、五主张上述权利,导致原告到期债权无法实现,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原告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向各被告主张权利。
公告编号:2024-024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新疆蓝田帕特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2125750 元;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蓝田投资有限公司、三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孙牧、五祁雅玥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本案于 7 月 10 开庭,我公司作为被告人之一到庭听证。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暂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积极协调沟通。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4)鲁 0214 民初 8706 号开庭传票
哈尔滨帕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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