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投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6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41.79 元(人
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271.40 万元,扣减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2,973.31 万元,实际到账金额为 475,175.97 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及使用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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