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9
证券代码:688766 证券简称:普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共有 6 名董事,实
到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 2.7 亿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保荐机构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是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经律师事务所发表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制定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是为了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是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综上,董事会同意《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经律师事务所发表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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