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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02 15:40:00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上海
董秘你好,请问我的问题为何被投诉?如今市场容易被小作文影响,作为投资者听到市场小作文,且贵司股价在触及高点后大幅回调,给投资者造成极大恐慌,作为公司股东难道连了解事实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普冉股份:
尊敬的投资人,您好,公司一直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希望投资者能客观、理性、公正地认识和看待市场上其他渠道的消息。公司将始终立于主营业务领域范围内的长足发展,持续努力提升自身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发展回报广大投资者,投资者也可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邮箱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共同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谢谢!
(来自 上证e互动)  答复时间 2025-01-03 14: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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