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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9-18 19:14:51 股吧网页版
格科微: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9-19


格科微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并结合《Memorandum ofAssociation ofGalaxyCoreInc.》和《ArticlesofAssociationofGalaxyCoreInc.》,包括对其不时进行的修订和重述(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具体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稳定、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并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和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情况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2)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2、现金分红比例

在符合利润分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3、公司的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现金分红的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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