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4-043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
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
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2024 年 3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以
下简称“《应用指南 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应
用指南 2024》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执行《暂行规定》
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执行该规定未对
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关
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执行《应用指南 2024》
执行《应用指南 2024》关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的列报,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净利润。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差异
销售费用 210,953,698.04 211,343,320.68 -389,622.64
营业成本 86,481,768.56 86,092,145.92 389,622.64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
项目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差异
销售费用 184,902,961.1……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