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对奥普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6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1,846.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249.4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3,596.90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28日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2月2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2265号)。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投入(万元) (万元)
1 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 59,573.12 47,862.90 80.34%
2 华东机器视觉产业园建设项目 30,659.78 12,035.44 39.25%
序号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已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投入(万元) (万元)
3 总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431.02 10,062.45 33.07%
4 华东研发及技术服务中心建设 12,483.08 9,154.46 73.33%
项目
5 营销网络中心项目 5,449.90 4,670.16 85.69%
6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99.62 100.66%
合计 153,596.90 98,885.03 64.38%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总部机器视觉制造中心项目”,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项目已投资完成。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及剩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 项目实际 利息收入净 待支付的 剩余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入 总投资 额(万元) 项目金额 (万元)
(万元) (万元) C (万元) A-B+C-D
A B D
1 总部机器视觉 59,573.12 47,862.90 3,505.91 945.54 14,270.59
制造中心项目
注1:以上项目实际总投资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注2:待支付的项目金额主要为工程施工合同尾款、装修装饰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等款项尚未支付,实际待付款项超过当前预计待支付的项目金额的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注3:剩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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