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1 17:18:46 股吧网页版
鼎通科技: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2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通科技”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鼎通科技及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鼎润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润”)、鼎通科技(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鼎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9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41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13,331,10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0.01 元,募集资金总额 799,999,551.04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4,760,683.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85,238,867.98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572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长沙鼎通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施主体

1 高速通讯连接器组件生产建设项目 42,618.22 38,800.00 河南鼎润

2 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 26,687.30 25,200.00 河南鼎润

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鼎通科技

合计 85,305.52 80,000.00 -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议案》,将“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河南鼎润变更为长沙 鼎通,实施地点由信阳市平桥区产业集聚区变更为长沙市开福区沙坪街道钟石路,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5 年 6 月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 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长沙鼎通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议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 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鼎润、长沙鼎通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 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 为。

(四)决议有效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