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1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受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独立董事洪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洪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洪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出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本科学历,政工师。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上海《印制电路信息》杂志
室副主任、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秘书长;同时 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0 月任上海印制电路行业协会秘书长。2023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征集人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并对与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且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核心员工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15 点 0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2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有关事项的议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