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1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恒生物”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恒生物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88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122,51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14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999,981.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190,921.91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83,809,059.49 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4]230Z0102 号)。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和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
集说明书(注册稿)》《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及相关公开文件中披
与本核查意见同日披露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以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5 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 84,950.55 40,000.00 40,000.00
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年产 5 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 68,435.06 30,000.00 28,380.91
项目
合计 153,385.61 70,000.00 68,380.91
其中,“年产 5 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对公司全资子公司赤峰华恒合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华恒”)增资的方式由子公司实施;“年产 5 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项目”以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华恒”)增资的方式由子公司实施。
三、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 40,0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赤峰华恒进行增资并以其作为主体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生物基丁二酸及生物基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其中 4,500.00 万元用于增加赤峰华恒注册资本,35,5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赤峰华恒的注册资本将由 5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 28,380.91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华恒进行增资并以其作为主体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生物基苹果酸生产建设项目”,其中 2,000.00万元用于增加秦皇岛华恒注册资本,26,380.91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秦皇岛华恒的注册资本将由 3,000.00 万元增加至 5,000.00 万元,仍为公司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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