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7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立案审查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被申请人(一审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二审被上诉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该案件二审判决已履行完
毕,根据二审判决和履行情况,该案件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申请人申请了再审,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最终需以再审裁定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五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五建提出反诉,公司增加了诉讼请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内黄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
豫 0527 民初 3587 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上诉状》,上诉人河南五建因不
服内黄县人民法院(2022)豫 0527 民初 3587 号民事判决书部分内容,提起上
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收到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
【(2024)豫 05 民终 233 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截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二审判决已履行完毕。经双方协商,部分金额抵消
后,公司已向河南五建支付 1,684.66 万元(包括返还的保证金及利息等)。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诉讼进展暨二审判决履行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二、本次收到再审通知的情况
2024 年 12 月 9 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再审申请书》
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河南五建因不服内黄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
豫 0527 民初 3587 号民事判决和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 05 民终
233 号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唤公司进行询问。河南五建的再审请求事项如下:
请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书和二审判决书,将本案提审并依法改判驳回被申请人的一审本诉诉讼请求,支持申请人的一审全部反诉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该案件二审判决已履行完毕,根据二审判决和履行情况,该案件不会
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申请人申请了再审,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最终需以再审裁定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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