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 年 12 月 7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惠泰
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74.46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41,248,200.00 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0,717,825.25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1 月 4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位。惠泰医疗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投资金额调整以及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并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预计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产业化升级项目 36,761.00 32,761.00
2 血管介入类医疗器械研发项目 33,869.00 13,224.44
3 新型电生理消融标测系统研发项目 - 14,111.00
4 外周血管介入项目 - 6,533.56
5 智能制造基地及检测中心项目 - 4,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13,419.00 13,419.00
7 区域总部中心 - 33,732.02
总计 84,049.00 117,781.02
注: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071.7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31,022.78 万
元;区域总部中心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3,732.02 万元中包含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
三、本次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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