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科光电”、“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埃科光电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划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埃科光电签订《保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了解埃科光电业务情况,对埃科
光电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埃科光电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埃科光电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埃科光电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促埃科光电依照相关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保荐机构对埃科光电的内控制度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查,埃科光电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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