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 号),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2.0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86,21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31.88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5,878.1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75,878.12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0]第 ZA16018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恒玄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新增全资子公司闻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是科技”)和恒玄(西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西安”)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
的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内部往来、增资等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针对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事项,公司、闻是科技、恒玄西安、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本次三方监管协议下的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
余额
闻是科技 发 展 与 科 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201012201837632 0.00
储备项目 限公司上海分行
恒玄西安 发 展 与 科 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0201012401837633 0.00
储备项目 限公司上海分行
注:专户余额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18 日的账户余额。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甲方: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闻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述公司共同视为本协议的甲方
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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