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6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跃灿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首次授予符合条件的 96 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10,633 股。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为前述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登记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088 股。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作废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票、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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