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3 20:18:45 股吧网页版
天合光能: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4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5-005

转债代码:118031 转债简称:天 23 转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公司董事会增设联席董事长 1 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高海纯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本次选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长高纪凡先生深耕行业多年,专注于科技创新及行业可持续发展,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事务董事及总经理职务,以其前瞻性的行业洞察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及管理能力指导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新设解决方案事业群,重点服务于公司“以场景为主体、客户为中心的”的经营理念,持续洞察客户需求,为集中式、分布式应用场景提供一站式智慧能源解决方案,同时致力于“新型微电网”、“零碳园区”等新应用场景的构建和推广,为行业探索新的发展方向。公司联席董事长高海纯女士将兼任公司解决方案事业群总裁,致力于领导公司由光伏产品制造商向光储智慧能源
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引领光储融合新场景的发展,助力公司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本次选举能够更好地执行公司战略蓝图,构建可持续的新型能源体系。同时,高海纯女士担任公司联席董事长后,将协助董事长开展董事会日常工作,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并发挥战略指引作用。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4 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简历

高海纯女士,199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布朗
大学,本科学历。2017 年 6 月至今,历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天合富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6 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12月至今担任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解决方案事业群总裁。

高海纯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高纪凡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吴春艳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盘基投资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关系,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纪庆先生为叔侄关系。截至目前,高海纯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079 股,另外持有海南凝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十堰凝聚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7538%的合伙权益,海南凝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3,163,562 股;持有海南携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十堰携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691%的合伙权益,海南携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1,186,007股;持有海南赢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十堰赢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9798%的合伙权益,海南赢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8,551,393 股;持有海南锐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十堰锐泽科技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9.3215%的合伙权益,海南锐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4,704,731 股;持有常州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890%的合伙权益,常州天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901,068 股。除前述情况外,高海纯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