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6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2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在长沙市岳麓区天祥水晶湾638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寄乔先生召集和主持,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
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金博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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