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688592 证券简称:司南导航 公告编号:2024-080
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申请人”)为仲裁申请人。
案由:合同纠纷
涉案的金额:1、裁决土默特右旗曼巧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曼巧沟矿业”或“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技术服务费 14,500,000
元;2、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1,500,000 元;3、裁决被
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29,800 元;4、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
人支付担保费 12,983.84 元。以上合计 16,242,783.84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在此仲裁案件中为申请人,
鉴于案件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
实际影响以仲裁结果及执行情况为准。本次仲裁系公司依法维权行为,
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密切关注并积极推进案
件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曼巧沟矿业签订《北斗智能驾驶项目技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技术服务协议》”)。根据《技术服务协议》,曼巧沟矿业以 1,500 万元向公司采购北斗智能驾驶服务。
现公司就与曼巧沟矿业签署的《技术服务协议》纠纷一事,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公司于近期收到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
知》(2024)中国贸仲沪字第 024312 号,该案件审核通过,已立案受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一)仲裁当事人
申请人:上海司南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0448621H
法定代表人:王永泉
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澄浏中路 618 号 2 幢 3 楼
被申请人一:土默特右旗曼巧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216609526130
法定代表人:陈斌
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九峰山管委会小坤兑村
被申请人二:任大凯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半壁街南路 8 号院 1 号楼 501 号
(二)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技术服务费 14,500,000 元;
2、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1,500,000 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 229,800 元;
4、裁决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支付担保费 12,983.84 元;
5、裁决被申请人二对上述 1-4 项仲裁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被申请人一如不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申请人有权与被申请人一协议,将被申请人一存放于土默特右旗九峰山曼巧沟煤矿矿场北侧的 7 万吨原煤依法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本案仲裁费、保全费由二被申请人承担。
(三)事实和理由
2023 年 9 月,曼巧沟矿业向公司采购北斗智能驾驶服务,双方签订《北斗
智能驾驶项目技术服务协议》。《技术服务协议》约定:含税费用总额为 1,500 万元。曼巧沟矿业分四次向公司支付开发费用,应在交付物验收合格后按约定付
款:2023 年 12 月 15 日前付 300 万元,2024 年 3 月 25 日前付款 300 万元,2024
年 6 月 25 日前付 400 万元,2024 年 9 月 25 日前付 500 万元。如任一次付款发
生迟延的,公司有权要求曼巧沟矿业一次性支付全部价款。曼巧沟矿业迟延支付
技术服务费用,造成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公司不对该等停滞、延误承担责任,并有权要求曼巧沟矿业支付数额为技术服务费用总额 10%的违约金。
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曼巧沟矿业签订了《动产质押合同》,约定以曼
巧沟矿业存放于土默特右旗九峰山曼巧沟煤矿矿场北侧的 7 万吨原煤作为质押物为双方所签订的主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被申请人二任大凯系上述项目的引荐方,其自愿为曼巧沟矿业的上述项目的款项支付承担连带责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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