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88591 证券简称:泰凌微 公告编号:2024-059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实现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长期激励与约束,将其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股东权益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其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努力提高公司业绩水平,实现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以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王维航、盛文军、MINGJIAN ZHENG 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董事王维航、盛文军、MINGJIAN ZHENG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由其余董事参与表决。
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
值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 2024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相关权益的授予/归属/行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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