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4-04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 26 号院奇安信安全中心多功能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8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02,697,08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02,697,0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024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024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齐向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徐文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402,379,108 99.9210 276,659 0.0687 41,321 0.01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号
1 关 于 续 聘 22,647,764 98.6154 276,659 1.2047 41,321 0.1799
2024 年 度
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 1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上述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天宁、赵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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