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29 18:09:58 股吧网页版
68853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证券发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下称“《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目 录

声 明...... 1
目 录...... 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3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3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4
五、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4
六、本次证券发行方案...... 5
七、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8
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9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2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3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3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4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5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发行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15 五、关于发行人落实《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18
六、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0
七、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21
八、发行人发展前景分析...... 26
九、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28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邓欣、何可人担任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瑞浦”、“发行人”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

邓欣女士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TMT 行业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格灵深瞳科创板 IPO、奕瑞科技科创板 IPO、上海瀚讯再融资、汇成股份科创板 IPO、日联科技科创板 IPO 等项目。邓欣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何可人先生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经济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TMT 行业部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中微公司科
创板 IPO、芯原股份科创板 IPO、思瑞浦科创板 IPO、商米科技科创板 IPO 等项
目。何可人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保荐机构指定的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人员

1、项目协办人及其执业情况

罗为 先生

本项目协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TMT行业部项目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格灵深瞳科创板IPO等项目。

2、项目组其他成员姓名

项目组其他成员为:吴志君、邬凯丞、庄庄。
四、本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