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74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锋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相关议案,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期权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
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
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行权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股票期权可行权人员共计 46 人,激励对象考核结果真实、有效,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范围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公司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同意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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