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4-071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12/2 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总经理张岳公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8,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3.85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2,378,00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2.08%
实际回购金额 79,956,973.56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4.69 元/股~43.85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 73.33 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 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4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8)。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共计22,527,908.00 元(含税),不实施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3.33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73.13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生效。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
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2,37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4,328,916 股的比例为 2.08%,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3.85 元/股,最低价为 24.6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56,973.5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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