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7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4-042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8:30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单继宽主持,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李春生。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的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现拟调整公司董事人数至 7 人,同时修订《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换届选举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手续。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之修订《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蒋仁生先生、刘志刚先生、李春生先生、刘力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2.01《关于提名蒋仁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2.02《关于提名刘志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2.03《关于提名李春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2.04《关于提名刘力文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陈利先生、胡耘通先生、崔萱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议,一致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
3.01《关于提名陈利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3.02《关于提名胡耘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3.03《关于提名崔萱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票为 9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在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 9 号·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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