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腾科技”、“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美腾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5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11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8.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8,250.56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0,807.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442.6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12 月 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5Z0068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2 月 8 日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1、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8,000.00 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对于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前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品种: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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