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
第十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注意 但已经按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披露减持计划,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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