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2023 年度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 2023 年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 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华金秋、吴敬及非独立董事杨勇 3 名成
员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华金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和 构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1 2023/4/14 会审计委员 报告的议案》;
会 2023 年 3、《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
2 2023/4/25 会审计委员 《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 2023 年
第二次会议
第二届审计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2023/8/14 委员会 202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
3 年第三次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
第二届审计
4 2023/9/14 委员会 202 《关于审议〈中微半导体(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选聘会
3 年第四次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会议
第二届审计
5 2023/9/22 委员会 202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年第五次
会议
第二届审计
6 2023/10/20 委员会 202 《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 年第六次
会议
(一)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 2022 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3 半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了监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和评估,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财务、内控等方面的汇报,并就预审过程中遇
到的问题、年度审计整体工作情况、内控评价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
主导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宜,保障公司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的聘任流程合法合规及方式公平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进行认真审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审工作的指导与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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