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9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合计可归属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归属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激励对象获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因次,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33 人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00 万股;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10 人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60 万股。本次合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6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京迪威尔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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