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4-047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科”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全文同)2025 年度预计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12,200.00 万元,子公司已实际对公司担保金额为8,511.82 万元,子公司之间实际互相担保金额为 0.0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为自身债务担保金额为 30,077.50 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合计为50,789.32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非按股比的担保时,原则上要求该公司或其他股东提供与出资比例对应的反担保。
本次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5 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发展的需求,2025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预计向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此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审议新的授信额度预计事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相关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结果及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在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可以在不同金融机构之间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全权办理具体的授信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拟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预计 2025 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前述担保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等,不包括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
前述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留置、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担保及适用法律法规项下的其他担保形式。
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审议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新的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总额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取决于被担保的债务人相关交易方的实际债务金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无反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非按股比的担保时,原则上要求该公司或其他股东提供与出资比例对应的反担保。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前述额度内全权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及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三)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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