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08 17:03:35 股吧网页版
建龙微纳: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09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56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2 月 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3 年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3 年 2 月 2 日至 2023 年 2 月 11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等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8)。

(四)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等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六)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未能成就,对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全部作废失效。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

因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订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继续推进和实施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