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9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52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军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11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对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其中北京域博激励对象(3 人)授予价格为 8.57 元/股,首次授予
数量 80 万股;上海成生激励对象(9 人)授予价格为 10.00 元/股,首次授予数
量 50 万股,因此向首次授予的 1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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