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证券代码:688288 证券简称:鸿泉物联 公告编号:2024-037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鑫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4年前三季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等回收的可能性,存货及合同资产等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监事会同意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266.25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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